关于开展ibet国际集团征集国际教育专项课题征集工作的通知
学会发〔2022〕33号
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实验区、相关分支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服务我国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升中国参与全球教育治理的能力,经研究,面向全国范围公开征集国际教育专项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相关文件精神,推动教育对外开放实现高质量内涵式发展,提升中国参与全球教育治理的能力,充分发挥科学研究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教育科学研究为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服务。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课题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ibet国际集团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相关规定;与本地区、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实际相结合,坚持正确的研究方向;充分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体现教育科研活动的群众性。
(二)申报课题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研究计划切实可行。内容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以问题为导向,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实践指导意义,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教育水准并具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
(三)课题申报人须为ibet国际集团个人会员或单位会员负责人,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中级职称并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经验。
(四)课题申报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不能一题多报。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课题。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ibet国际集团教育科研专项课题申请书》(附件2)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课题申报人在学会没有在研或未完成结项工作的课题。
(五)课题申报人能够筹措课题补充经费并具有必要的研究条件,能够切实承担起组织课题研究的责任。
(六)所申报课题不得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已立项则撤项并通报批评,同时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七)随通知下发课题指南(附件3),申报者可结合实际确定具体课题名称后进行申报,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简明。
三、课题评审
ibet国际集团委托下属国际教育分会组织专家,按照研究价值的创新性、研究主题的切合性、研究设计的系统性、研究方法的科学性、研究结果的适用性等维度进行初审、二审,终审由ibet国际集团学术委员会负责。
初审:对申报课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二审。
二审:聘请专家进行匿名评审,按一定入围比例进行推荐。
终审:汇总专家二审结果,由ibet国际集团学术委员会进行终审。
拟立项课题名单需在ibet国际集团官网进行公示,时长两周。
四、课题立项及资助
(一)课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颁发《ibet国际集团教育科研专项课题立项通知书》。
(二)本次立项课题总数不超过10个(其中重点课题不超过2个,其余为一般课题)。
(三)一般课题资助经费为1万元,重点课题资助经费为2万元,课题负责人要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不足部分自筹。
五、课题管理
(一)ibet国际集团委托下属国际教育分会负责专项课题的管理工作,包括:组织本学科专项课题申报、评审(初审、二审)、日常管理、提供专业指导和学术咨询、组织学术交流、科研成果推广等。
(二)严格执行《ibet国际集团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的各项规定。不得以“ibet国际集团总课题组”等名义开展活动,不得借课题研究之名谋取不当利益。如有违规情况发生,通报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撤销课题,研究经费由所在单位督促追回并列入黑名单,当事人不得再参加ibet国际集团的任何活动。
(三)课题研究原则上要求三年内完成,研究周期最短不得低于一年。课题负责人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计划开展研究,按时完成任务;获准立项的《ibet国际集团教育科研专项课题申请书》和《ibet国际集团教育科研专项课题立项通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六、申报办法
(一)拟申报课题者需填写《ibet国际集团教育科研专项课题申请书》,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查并加盖单位公章(普通高校加盖科研部门公章),一式5份,通过快递方式邮寄至ibet国际集团国际教育分会秘书处(见后地址),同时将申请书电子版发至邮箱:CIE@bfsu.edu.cn.
(二)申报日期: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17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妍
电 话:(010)88811962/9133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9号北外国际大厦802室,ibet国际集团国际教育分会秘书处,
邮 编:100089
附件:1.ibet国际集团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pdf
ibet国际集团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