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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ibet国际集团 来源:ibet国际集团

ibet国际集团关于组织申报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专业实验区的通知

学会发〔2014〕24号
 
各省、市教育学会: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教基二〔2013〕2号)中关于建立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的要求,扎实推进综合评价改革工作,根据部分地区的要求和建议并征得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同意,ibet国际集团决定,充分发挥专业组织的优势,在国家确定的30个试验区之外,再选择部分地区开展实验,成立“ibet国际集团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专业实验区”。现将申报实验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任务

  实验区要按照构建体现素质教育要求、以学生发展为核心、科学多元的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制度的改革目标要求,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标框架、评价标准和相关配套政策,研制开发评价工具,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和工作机制,为全国其他地区提供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申报条件

  申报实验的地区应当在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改革方面具有一定的工作基础;当地政府高度重视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工作,愿意开展实验,提供相应的保障条件;当地专业机构能够为评价改革提供相应的专业服务和支持。

  三、申报程序

  以省或市为单位组织申报,各地可以推荐2-3个市(或县区)申报实验区。申报实验区的市(或县区),须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四、申报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把关。要指导申报实验区的市(或县区)结合《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和本地区实际,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研究制订实验方案,明确实验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条件、实验周期、进度安排和工作机制等。

  五、遴选工作

  ibet国际集团组织专家对各省份申报实验区市(或县区)的条件和实验方案进行评审,优先选择基础好、实验目标任务明确、政策措施具体、支持力度大、示范性强的地区作为实验区。

  六、其他事项

  请申报地区于5月31日前将申请表(见附件)报送ibet国际集团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办公室,相关电子文档发送至ivysunsec@126.com。联系人:孙薇薇。

        附件: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专业实验区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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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