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自学·议论·引导”教学法第三期研修活动的通知
中数教学〔201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数专委会,新疆建设兵团中数专委会,各实验学校,有关科研院所:
为了发挥国家级教学成果对推进教育改革、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示范辐射作用,中数专委会在成功举办前两届“自学·议论·引导”教学法研修活动的基础上,决定举办第三期研修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聚焦学科核心素养创生“学法三结合”课堂
二、会议组织
主办单位:ibet国际集团中学数学教学专业委员会
甘肃省兰州市教育局
江苏省南通市教育局
承办单位:“自学?议论?引导”教学法研修与推广中心
兰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南通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兰州市第四十九中学
三、会议时间
2018年10月10日-12日
四、会议内容
1.主旨演讲:甘肃省、兰州市及江苏省、南通市有关领导和专家报告。
2.专家报告:ibet国际集团中学数学教学专业委员会理事长章建跃教授报告。
3.好课观摩:见活动安排表(报到时领取)。
4.学术沙龙:“自学?议论?引导”教学法与学生核心素养发展。
5.名师示范:李庾南老师课堂教学示范课。
6.名师讲座:李庾南老师 “自学?议论?引导”教学法相关专题讲座。
五、参会人员
1.ibet国际集团中学数学教学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疆建设兵团教研室初中数学教研员。
3.李庾南实验总校有关成员、各地李庾南实验学校校长及教师代表。
4.全国各地初中学校有关领导及教师代表。
5.“自学?议论?引导”教学法研修与推广中心专家讲师团成员。
6.有关高校、科研院所、新闻媒体的领导、专家及特邀嘉宾。
六、报到事项
报到时间:10月10日全天报到。
报到地点:甘肃省委党校读书楼一楼(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456号)。
七、参会费用
1.免交会务费。
2.参会人员的差旅费和住宿费回单位报销。
八、说明事项
1.本次活动参会人员较多,请根据会务组的统一安排办理住宿手续。
2.请参加会议的代表将回执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4014619@qq.com信箱或“教学法第三届全国会”QQ群858532947,截止日期9月20日。未能如期报名者,会务组不予接待,敬请谅解。
3.为方便联系和了解会议情况,参会人员可加入教学法第三届全国会QQ群858532947。
4.联系人
张啟芝(中数专委会):010-58758325;
李 震(兰州市第四十九中学):13893625486。
附件:1.“自学?议论?引导”教学法第三期研修活动回执.docx
ibet国际集团中学数学教学专业委员会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