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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开福区教育改革实验区



实验课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视域下参与式公民学习的研究



  一、研究背景

   1.该课题是落实立德树人任务和培育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需要。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高度重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本课题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思想引领,通过参与式公民学习,培育中小学生的主体意识、权利意识、责任意识、参与意识、国家意识等,这是拓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途径的有益探索,也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要求的实践行动。

  2.该课题是解决当前学生公民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缺乏的现实需要。

  现代社会需要积极的、理性的、主动的、负责任的参与型公民,以促进社会的和谐文明发展。民主法治社会的公民不仅需要知晓公民知识,还需要具备参与公共生活、履行公民责任的实践能力。然而,当前社会普遍存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自我意识太强合作意识不够、个人利益至上、缺乏社会担当和社会责任感、自控能力差、缺少理性思维等现象和问题,导致公民不能很好地处理权利与义务、自我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这一系列问题同样也影响和体现在学生身上,如学生较少关心学校、班级和社会的公共事务等。参与式公民学习能促进公民知识与公民实践、公民个体与公民社会的有机融合,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公共生活的实践当中去,更好地让学生懂得公民参与的重要性,提升公民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更好地促进学生公民素养的提升。

  3.该课题是落实《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之“社会参与”素养的需要。

  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以科学性、时代性和民族性为基本原则,以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为核心,分为文化基础、自主发展、社会参与三个方面。其中“社会参与”包含了“责任担当”和“实践创新”两大素养。社会参与,重在强调能处理好自我与社会的关系,养成现代公民所必须遵守和履行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个人价值实现,推动社会发展进步,发展成为有理想信念、敢于担当的人。其中,“责任担当”主要是指学生在处理与社会、国家、国际等关系方面所形成的情感态度、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具体包括社会责任、国家认同、国际理解等基本要点;“实践创新”主要是指学生在日常活动、问题解决、适应挑战等方面所形成的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和行为表现,具体包括劳动意识、问题解决、技术应用等基本要点。该课题的研究将有利于促使“社会参与”素养落到实处。

  3.该课题是对《区域性开展中小学公民教育的实践研究》课题研究的传承与深化。

  我区作为ibet国际集团的“十二五”教改试验区,开展了“区域性开展中小学公民教育的实践研究”课题,取得丰硕的成果。自编了《公民教育》教材,探索出了“五环三元”的公民教育实施策略(五环:学校民主管理、公民教育课程开发、进行国家课程渗透、组织主题实践活动、自主自治组织建设;三元:学校、家庭、社会协同开展公民教育),教师的育人理念得到更新,学生的公民意识和公民素养得到提高。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我们发现:要发展中小学生的公民素养,特别是要提高学生的公民参与能力,最有效的方式是参与式公民学习。只有通过参与式公民学习,公民个体才能真正体验到自己作为社会公民的权利和责任,最终成长为积极主动、负责任的理性公民。在“十二五”的研究中,我们在少数学校有所尝试,但关注和深入研究不够,普及推广不够。

  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将公民教育研究继续向前推进,拟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视域下参与式公民学习的研究”课题。


  二、核心概念的界定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根本性质和基本特征,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凝练和集中表达,是对我国的每一个成员的严格要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这24个字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 

  公民:公民是指在一个国家里,具有该国国籍,并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社会成员。从法律的角度来定义公民,公民具有独立的人格,是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框架内、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公共生活中平等地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从社会政治的角度来定义公民,公民是政治社会或国家内依法享有平等权利和承担平等义务的社会成员。

  公民应该具有以下基本特征:是个性自由发展的人,并且在这种发展中造就出一种独立人格来;具有强烈的自我选择和自我负责意识和能力;具有强烈的公民参与意识和能力。一个合格的负责任的公民应该具备一定的公民理性、公民品德与公民行动能力。

  参与式公民学习:借用南京师范大学叶飞博士的观点,我们认为,参与式学习是指通过引导学生参与到学校和社会的公共生活中,从而培育学生作为公民的公共精神、公民品德与公民行动能力,提高学生的公民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以实现合乎理性的民主社会建构的一种实践活动和学习方式。

  参与式公民学习主要包括:学校公共生活的参与式学习;社会公共生活的参与式学习。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公民的概念可上溯到公元前8世纪的希腊,柏拉图的《国家篇》与《法律篇》中都有对公民教育的阐述。“由国家大规模的担承近代意义的公民训练的学校之设施”则始于19世纪。美国、英国、法国、新加坡等国家的公民教育开展相对较早,在公民的概念、公民教育的目标、途径和方法等方面已经有一些比较成熟的经验。如美国1991年颁布了公民教育大纲,1994年颁布了《公民学与政府国家标准》。美国公民教育中心曾先后制订过《我们全体人民——公民养成方案》、《我们全体人民——公民与宪法》、《民主基础》等,建成了一套完整的公民教育体系,基本内容包括:公民知识、公民技能和公民性格。美国公民教育强调政治性、协同性和实践性。英国教育部门组建了以伯纳德·科瑞克(Bernard Crick)为首的公民教育与学校民主教育咨询委员会,公民教育成为英国中小学生的必修课程。新加坡中小学的公民与道德教育是以五大价值观“国家至上,社会为先;家庭为根,社会为本;关怀扶持,尊重个人;求同存异,协商共识;种族和谐,宗教宽容”为基本精神来组织和进行的。法国把发展公民能力与学会共处作为公民教育的重点。

  我国“公民教育”起步较晚,1912年,时任教育总长蔡元培提出了“以公民道德为中坚”的教育方针,并且将“公民道德教育”作为“五育”之首。中国1913年引进公民读本《美国公民学》。1919年,陶行知先生撰写《学生自治问题之研究》、《民主教育》等文章,阐述了对基础教育学校培养共和国所需公民之意义和途径的认识。1949年以后的中国,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更多的强调政治教育,而没有公民教育,随着时代的发展,公民教育逐渐受到关注和重视。有的学者提出了公民教育的动因、历史背景、主导力量、存在方式、理论视域和研究趋向等方面的观点和主张。有的地方和学校也提出了一些关于开展公民意识教育和提高公民素养的实施方案,如江苏省借鉴美国公民养成方案,开展了公民教育实践活动项目。中山大学的王世伟和黄崴教授在《参与式公民学习——香港公民教育政策的新动向》中指出,回归祖国之后,“主动参与、积极实践、关心社会”的公民精神成为公民教育政策的灵魂。南京师大叶飞教授则撰文对“参与式公民学习”的概念进行了界定。

  如何在中小学阶段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开展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视域下参与式公民学习的研究尚需要进一步研究。

    

  四、选题意义

  该课题研究将有利于促进学生从一个自然人成长为一个与社会和谐相处、更好地参与公共事务的社会人;有利于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要求;有利于落实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的目标;有利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为未来社会培养符合时代发展需求的合格公民。


  五、研究价值

  学校教育长于知识的授受,但塑造具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动公民不仅要从知识层面入手,更要加强情感层面、实践层面的培养,以提高学生作为公民的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该课题研究试图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视域下参与式公民学习的方式,能更进一步提升公民教育的实效性;学校是一个小的社会,如何开发学校资源让学生参与校园公共事务,再进一步拓展在社会公共生活中进行参与式公民学习,能重建学校文化,拓展教育资源,实现将公民知识与公民实践的有机融合,提高学生的社会参与能力;该课题试图探索出符合中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的有效途径。


  六、研究目标

  1.通过课题研究,形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视域下参与式公民学习的实践策略与有效途径。

  2.通过课题研究,培育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学生作为合格公民的公民理性、公民品德与公民行动能力,培养学生的责任担当和实践创新等“社会参与”素养。

  3.通过课题研究,培养一批具有能有效实施公民教育的管理团队和教师队伍。


  七、研究内容

  1.研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视域下参与式公民学习的实践策略:研究如何在参与式公民学习中提升学生的公民理性,以理性的方式批判、思考、分析和解决社会问题;研究如何在参与式公民学习中提高学生的公民品德,内化与践行公民道德规范,形成公共精神和公民美德,包括爱国、敬业(对学习负责)、诚信、友善等;研究如何在参与式公民学习中提升学生的公民行动能力。

  2.研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视域下参与式公民学习的有效途径:研究学校公共生活中的参与式学习,包括重建校园公共生活,搭建学生参与校园管理与校园服务等平台等;研究社会公共生活中的参与式学习,包括开发与利用社会资源,组织参与各种社会实践与社区服务活动等。

  3.研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视域下参与式公民学习的评价体系:包括对学生参与式公民学习的过程评价、效果评价,确立评价的维度、评价的内容、评价的方法和评价结果的运用。

    

  八、研究假设和创新点

  研究假设:

  通过探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视域下参与式公民学习的有效途径和实践策略,引导学生进行学校公共生活的参与式学习和社会生活的参与式学习,提升学生作为合格公民的公民理性、公民品德与公民行动能力,培养学生的责任担当和实践创新等“社会参与”素养,培养适应未来发展需求的积极主动、负责任的合格公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创新点:

  1.课题突破以往公民教育中公民知识传授与公民实践行动相分裂的状态,建构一种“参与式”的公民教育实践体系。

  2.课题顺应人的发展规律,打破长期以来学校教育与社会隐性环境教育分离的状态,主动寻求校内外整合,给学生搭建一个完整的真实的社会化生活平台。

  3.课题从参与式公民学习入手,能落实落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质之“社会参与”素养的具体目标,同时达到培养合格公民的目的。